分卷(34)
,又给鹤息洁白的皮肤上搞了些红印出来。 比起说吴于动手动脚,该骂瞎摸的人应该是鹤笙才对。 怎么你那里还有个印子。鹤笙一怔,没法完全消了吗? 闻言,鹤息抬手抚上了锁骨下方不远处一小块淡粉色的疤。这块疤很小,还是鹤息偶然间发现的。 可能是留疤的时候太小,原主的记忆里没有太细致的将这块疤的来历保留至今,只记得这是在跟幼儿园里别的小朋友打架的时候被对方用石头砸出来的。 而当时的鹤笙还天真得很,也乐意跟小叔要好,见小叔被欺负后立刻就炸了。 然后他俩就被请家长了。 1 当时的鹤笙眼里包着泪珠,一边恨得咬牙不得不为他的鲁莽道歉,一边还要不服气地说是那个小朋友先欺负小叔的。 你烦不烦,别弄了。鹤息回过神来嫌弃地打掉鹤笙的手,他没碰我,而且你能不能不要说得这么恶心? 我不知道该怎么委婉鹤笙还有点委屈,因为我说的就是我看到的那样。算了,我去把他揍一顿。 任性,又肆意妄为。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你省省。鹤息赶紧拽住了鹤笙的手腕,还嫌不够乱?非得让你爸来赎你? 鹤笙皱眉,立刻老实下去。 与此同时,鹤笙又觉得这种感觉挺奇异的。以前他闯祸的时候,鹤息可巴不得他再把别人锤得严重一点,因为这样回家后他的惩罚会加深,鹤息当然更开心。 就是。林誉也敲敲鹤笙的脑袋,到处得罪人有什么好处? 鹤息已经把人得罪完了。鹤笙不服气,得罪别人我确实没好处,但别人被我得罪也不可能从我这里捞走什么好处,我又不怕。